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执法办案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洱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关于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联席会议,着力提升“醉驾”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会上,与会人员对《意见》进行了集中学习,梳理了《意见》贯彻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会人员从立案标准、道路和机动车的认定、证据收集与采信、综合治理、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共同探讨《意见》的内容和办案中的注意事项,进一步形成共识,为下一步案件办理提供了有效指引。
下一步,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与法院、公安、司法局等部门的协同治理,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严格、规范、依法办理好每一起“醉驾”案件,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