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与大家一起对照检查、锤炼党性,反躬自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田冀到会指导。
为高质量开好此次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院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会前,全体党员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对照有关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
党支部书记王海珍代表院党支部作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与会党员逐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遮不掩、分析问题深刻深入、整改措施务实有效,相互批评真诚中肯、直戳要害,达到了相互教育、相互启发、相互警醒的目的。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田冀对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常学常新、常悟常进;二是要严肃党组织生活,持续落实“三会一课”,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三是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推动组织生活会取得更大成效。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明对会议进行点评并要求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中有坚守、行动见实效,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以致用;二是要明确改进方向和措施,切实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动力;三是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实际成效,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