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是维护大局稳定,保障社会安全。依法打击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8件24人,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类犯罪23件32人;从严从快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放火、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88件88人;从严惩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涉“黄赌毒”犯罪21件3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6件16人。
二是服务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聚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5件2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件2人、非法经营罪1件2人;围绕法院“执行难”专项行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件6人。
三是捍卫源头生态,助力绿色发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刑事案件7件,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完成消除安全隐患2处,清理矿渣9万余吨,清理黑惠江沿岸固体废物6吨,增殖放流鱼苗6.6万尾,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65.63万元。
四是提升反腐质效,涵养清风正气。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党员干部案件线索6条。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制度,提前介入率达100%。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办理1件县纪委监委移送涉殡葬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1件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的职务、经济犯罪交织重大复杂案件,追赃挽损60余万元。
(二)坚守为民初心,在司法温情中传递检察温度
一是聚焦民生堵点,践行检察初心。突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针对农民工讨薪难,办理支持起诉41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56万余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及时向3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持续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发展,轮换派出2名干警驻村工作。
二是呵护祖国花朵,筑牢保护防线。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2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不捕 2人,不诉 3人,封存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针对家庭监管缺位问题,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0份。针对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问题向县卫健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选派1名检察人员入驻综治中心开展工作,整合12309检察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两进三下”工作深入开展。依法办理各类信访案件46件,其中来信2件,来访44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涉检信访案件化解率达100%。
四是深化法治宣传,夯实治理根基。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矛盾风险精细化源头治理攻坚行动,派出2支专项普法工作队,覆盖村组56个、家庭500余户、化解矛盾14起,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围绕命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讲活动30余场次,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守正创新中提升检察质效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筑牢司法公正防线。办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办理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发出纠正违法建议6件次,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2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件。
二是主动做强民事检察,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依法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0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并提出监督建议8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促成和解2件,办理1件劳动仲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件。
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检察,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成1件长达二十余年的婚姻登记纠纷得到妥善解决。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人员提出23份行政处罚检察意见,移送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
四是深入拓展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安全。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融入公益诉讼具体实践,立办各类案件36件。聚焦公共安全治理热点,针对营运车辆消防设施配备不齐问题,依法向3个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3家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357辆营运车按标准随车配置灭火器;针对弥茈河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依法向2个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安装防撞桩200桩、减速带3道、标识标牌3块。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严管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坚定方向,筑牢检察根基。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的工作要求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主动向州检察院、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5件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铁规禁令,全年累计填报23件次。主动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及时高效完成督察组交办的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淬炼作风,建强精锐队伍。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组织专题研讨6次,举办读书班1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深入推进“清廉大理”建设洱源实践专项行动,主动开展执行财经纪律自检自查工作。深化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院学习培训56人次,选派干警到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相关条线培训27人次。
三是提质增效,激发检察活力。主动融入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对办理的各类案件,以案件质量自查、重点领域专项评查方式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推动了案件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以数字检察建设为牵引,积极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共使用23个监督模型,成案26件,实现“四大检察”7个条线全覆盖,快速激活检察监督新效能。
四是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完成审议意见整改。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向县政协常委会专题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改进工作。精心办结代表意见建议6件、主办提案2件、协办提案1件,1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察听证33次。常态化推送检察信息404期,充分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9796172.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5466.08元,占总收入的95.5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40706.08元,占总收入的4.5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8940.40元,下降2.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422.21元,下降0.74%;其他收入减少209518.19元,下降32.2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内法定退休1人,财政拨款工资及社保经费相应减少;二是本年度内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拨入,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三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9719186.14元。其中:基本支出7761918.71元,占总支出的79.86%;项目支出1957267.43元,占总支出的20.1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0087.90元,下降3.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6835.38元,下降4.04%;项目支出减少13252.52元,下降0.6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内有在职转退休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本年度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支出;三是本年内无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的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61918.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38877.59元,占基本支出的8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3041.12元,占基本支出的10.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7267.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人员支出项目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聘用制人员五险等缴费支出。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84906.87元,主要用于单位综合保障、办案耗材、印刷制品、维修维护、下乡出差等的支出。
2025年第一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960267.6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办案及业务装备购置的支出。
2025年第二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450212.96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办案及业务装备购置的支出。
检察系统2024年度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418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办案及业务装备购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5466.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6%。与上年相比减少69422.21元,下降0.74%,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97332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3%,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3%。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开展业务需要产生的办案费、业务装备费等的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追加了司改绩效项目。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246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在职情况发生变动,养老保险等缴费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184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在职情况发生变动,基本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78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完成年初预算的94.50%。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在职情况发生变动,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000.00元,决算为1004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30.00元,下降5.31%。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00.00元,决算为9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4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2%,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0.00元,下降30.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30.00元,下降30.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4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30.00元,下降5.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00.00元,决算为9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4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公函不予不接待,接待次数减少,故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元,下降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0.00元,下降30.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30元,下降30.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实际发生数较少,故导致“三公”经费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以及其他县院业务交流等相关工作,接待2批次及人次1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030.12元,比上年增减少44186.36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管理,严控行政成本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办案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洱源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634589.07元,其中,流动资产214680.16元,固定资产10835162.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67232.88元(净值),其他资产17514.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019.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1578.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4项,账面原值529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444.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924.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274.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1274.2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