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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0-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检察院2019年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下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5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组织开展检察机关“慵懒散乱”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队伍向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迈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坚决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立足检察职能,在打击涉疫犯罪、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等方面,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服务依法防控机制完善,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主动作为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把服从服务大局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中心工作中去思考谋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四是把握检察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前迈进。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早铺排、早谋划,突出施实策、出实力、干实事、促实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9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2.26万元,上年结转6.9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收入939.10万元对比减少169.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部门财务收入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预算减少9人,其中:划转县监察委8人,退休1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9.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2.26万元,上年结转6.9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2.26万元(本级财力762.26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9.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预算减少9人,其中:划转县监察委8人,退休1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9.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6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53.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在职人员9人,相应工资福利、社保缴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39.6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预算较上年预算司法警察减少1人,划转减少8人,相应的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和服装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86.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37.09万元,主要用于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所发生的案件产生的支出以及服装购置和司法警察履行职能工作的支出。其中:20.00万元为检察业务经费支出;0.89万元为服装经费支出;2.56万元为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43.20万元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73.00万元为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其中办案业务经费20.0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为53.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2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1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3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5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2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2万元)。

津贴补贴21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0万元,项目支出2.56万元)。

奖金6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万元)。

住房公积金5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3万元)。

办公费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万元)。

印刷费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9万元,项目支出6.50万元)。

咨询费0.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80万元)。

水费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8万元)。

电费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5万元)。

邮电费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万元)。

物业管理费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1万元)。

差旅费1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万元,项目支出11.73万元)。

维修(护)费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租赁费0.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50万元)。

培训费1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万元,项目支出9.30万元)。

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

专用材料费4.2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7万元)。

被装购置费0.8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89万元)。

劳务费4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43.90万元)。

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万元)。

工会经费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万元)。

福利费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1.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1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53.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0万元,增加57.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4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能在单位食堂接待的不外出接待,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50万元,较上年增加11.50万元,上升82.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3.5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原因是本部门原有执法执勤车1辆因使用年限过长,车辆主要部件故障多,维修成本过高,需在本年中报废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派车制度,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及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州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洱源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创新服务“两强一堡”战略的方式方法,努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全州检察机关将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州党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 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2.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积极投入平安大理、法治大理建设;3.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4.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5.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6.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7.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机会。
   
(二)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装备建设,重点做好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出庭、远程视频接访、电子监控等装备配备工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装备建设,做好办案工作区装备配备工作。加强检察通信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有线通信设备和机要通信装备配备工作。加强交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工作。加强档案管理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档案库房设备和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配备工作。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做好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工作,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确保2020年完成:1.提高我院检察档案工作网络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档案在推动和促进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2.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任务和要求,从远程庭审、远程提讯、远程案件讨论、智能语音识别、智能会议集控等多方面入手,打造智慧多媒体案件讨论室,以满足上、下级院之间的办案工作的实际需求。3.推进安全可靠国产化设备替代工作。4.项目整体支出时间不晚于202011月底。5.全院检察干警对年度项目执行满意率不低于90%6.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不低于5年。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根据《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放是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上年结转】

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59万元,与上年96.93万元对比减少14.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预算中在职人员因划转、退休比上年度预算减少9人,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相应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能费用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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