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不断夯实检察干警业务素能,强化证据审查与出庭公诉“硬实力”。5月14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州检察院刑检部门及漾濞、巍山、剑川、鹤庆县部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观摩洱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的庭审,并组织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的对被告人开展讯问,并详略得当、条理清晰的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逻辑清晰、观点明确的发表公诉意见,对辩护人的无罪辩护观点逐一作出有理有据的回应,结合被告人的身份、犯罪原因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法庭教育,精准有力指控犯罪,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在洱源县检察院开展了座谈评议。参会人员围绕文书制作、出庭规范、讯问技巧、庭审应变、法庭教育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既充分肯定公诉人全面细致审查案件,有力指控犯罪的良好表现,也直言不讳的指出有待改进的不足,对案件存在的争议问题发表个人意见。

州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潘绍云主任对此次庭审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并强调:一要持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证据综合审查运用能力,深入研究新型犯罪特点和法律适用难点;二要注重庭审实战锻炼,持续推动公诉人庭审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下一步,洱源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聚焦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提升,推动庭审观摩常态化、长效化,形成“以观促学,以评促改”的良好氛围,以庭审评议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将评议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履职能力,全力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