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开展交流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班子成员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学习体会,分享交流、查摆问题。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明强调:一是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始终做到干净担当,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二是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落脚点。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并按照“一取消三不再”工作部署,坚持高质效办案和高质效监督并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着力解决制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开创局面。三是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要全面、系统、高质量开展学习,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深入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紧盯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时限,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