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洱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责任落实到位。始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检察长一把手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院党组年初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检察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要求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把严格公正司法作为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法治学习宣传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会、办公会上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线学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针对人员保障不足问题,根据普法工作需要,组建专业普法工作队,并明确人员组成和职责任务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一是组建2支专项普法工作队,选派6名干警组成2支专项普法工作队,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全县普法工作,完成年内不低于4次、每次不低于15天的普法工作任务。二是组建1支专业普法宣讲队,选派9名一线办案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组成普法宣讲工作队,在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自觉能动完成检察监督职能内的普法宣传任务。
二、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治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大局稳定。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8人,起诉216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涉枪涉爆等暴力犯罪28人。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起诉涉偷越国(边)境等跨境犯罪29人。积极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断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当好源头生态保护卫士,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失火等犯罪7件10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针对在西湖非法捕捞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促使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鱼苗2.4万尾,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数量有效恢复,维护生物多样性。针对地热水资源无序开采现象,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推动地热水资源科学合理开采、合法有序利用。针对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清运各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垃圾百余吨。
着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从严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高利转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28件30人,涉案资金达3.12亿元,追回违法所得300万余元。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8件,帮助企业挽回资金305.54万元。积极开展挂案清理专项行动,针对刑事案件“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久拖不决”问题,督促办理涉企挂案1件。用心做实检察官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2场次,走访相关企业家20余人,引导民营企业强化法律意识,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强化监检衔接工作机制落实,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4件4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提前介入率达100%。针对新罪名、新问题共同开展个案、类案分析,不断凝聚共识,形成反腐合力。
用心用情传递检察温度。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办理涉劳动争议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涉及劳动者300余人,助力讨薪200万余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7件,为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90万余元,相关经验做法在《检察日报》刊载。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向6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余元,有效缓解案件当事人的生活困境。关注婚姻登记领域,成功纠正3起错误婚姻登记,切实保障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动回应群众法治期待。依法能动履职,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紧盯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等关联犯罪,起诉24件35人,助力守好“钱袋子”。聚焦食品、饮水安全,起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12件12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4件,助力护好“舌尖上的安全”。织密医药安全网,起诉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犯罪7件7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件,针对非法行医行为监督立案1件,助力关好“药匣子”。筑牢道路安全防线,针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违停现象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件,助力护好“脚底下的安全”。防患于未“燃”,针对小区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件,助力拧紧消防“安全阀”。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件90人,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深化“两进三下”工作,将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融入办案日常,促成刑事案件和解2件,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和解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和解1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派出2个普法工作队,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以实际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全面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6人,针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问题,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21份,促进家庭保护发力。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关注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治理,针对娱乐场所、烟酒售卖监管不到位致使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份,推动规章制度落地见效;专项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溯源治理整治工作,移送涉文身线索2条,制发加强文身行业监管检察建议1份;严格落实《大理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审核3条强制报告制度线索,立案1件。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人员覆盖教师、学生、家长的法治教育活动5期;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期末最后一堂安全课”,适时开展防性侵、防电诈、防欺凌、强化教师履职等专题讲座12场次,不断凝聚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合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认识还不够充分,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特别是在加强综合治理方面,思考谋划还不够,服务保障大局的质效有待提升;二是检察职能履行的质量、效果还需提升,数字检察建设赋能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显现;三是对标新要求检察人员综合素有待提升,全面从严治检仍需深化。
四、本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现代化法治新洱源。
一是提高站位,在强化党建引领上突出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在学纪上立标杆、作表率,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向融合,共同发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服务大局,在保障社会稳定上体现法治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落脚点,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助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守牢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底线。
三是突出监督,在提升检察效能上提升法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质量年”活动为抓手,抓实行刑“双向衔接”机制,落实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抓实刑事“大控方”工程,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确保刑事案件诉得下、诉得准。以“我管”促“都管”,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把民事“深层监督”做实。稳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护优营商环境,护实民生福祉。
四是强建队伍,在提高履职能力上服务法治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检,一以贯之强化政治统领,持之以恒提升专业素能,久久为功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洱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20日